魏凤琴专栏

“肾为先天之本”理论质疑

2016-08-25

肾为先天之本”是中医学肾藏象理论的重要内容,但在研究中我们发现:中医学“肾为先天之本”观点本身存在明显的悖论,严重阻碍了中医学肾藏象理论的研究。为了给“肾为先天之本”以正确定义,我们从相关概念入手,对此作一探讨。

1 先天之精不同于生殖之精

关于先天之精与生殖之精的关系问题,中医学理论中比较公认的看法是:先天之精即生殖之精。对此我们持有不同认识。因为,生殖之精在中医学理论中有“父母的生殖之精”与“自身的生殖之精”之分。 先天之内涵,亦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父母的生殖之精结合之前,也可以说是新的生命蕴育之前为先天。在这个意义上讲先天之精是指“父母的生殖之精”而非“自身的生殖之精”。 因此,称先天之精即是生殖之精的说法欠妥。二是中医学一向把生命在母体内的孕育过程称为先天,而把胎儿娩出,第一次自主呼吸以后的生命过程称作后天。从这一先后天意义上讲,先天之精与父母生殖之精不能等同。先天之精的生成,源于父母的生殖之精,但决不是两性 (父母 )生殖之精的简单相加,经过“两精相搏”后,父母生殖之精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具有了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的特性。在这个意义上讲先天之精与生殖之精是有区别的。

2 概念的相对性是“肾为先天之本”岐义之源

为什么称肾为先天之本?几乎包括所有教科书在内的观点都认为:由于肾藏先天之精,又称生殖之精,它禀受于父母,与生俱来,出生之前是形成生命的根本物质,出生之后,又有促进人体生育繁殖的作用,故称“肾为先天之本”。 由于生殖之精有“父母生殖之精”与“自身生殖之精”之分,因此,从生殖之精入手对于“肾为先天之本”的解释,相应产生了“自体肾是自体先天之本”,“自体肾是子代先天之本”,抑或是“父母肾是子代先天之本”的不同。很显然,“肾为先天之本”是一个相对概念,因其具有相对性,应用“肾为先天之本”这一概念论述问题时,必须在其具体规定条件下,否则易产生理解上的错误。而目前中医学理论对于“肾为先天之本”的解释,必须具备两个规定性:一是生殖之精是指父母生殖之精,二是新的生命蕴育之前为先天。只有具备了这两个特定条件,才能符合现行中医学教材中对于“肾为先天之本”的解释,即父母的生殖之精藏于父母的肾中,故父母之肾是子代的先天之本。 当然如果把生殖之精的内涵界定为“自身生殖之精”,则“肾为先天之本”,只能说“自体肾是子代先天之本”。否则就产生“自体肾是自体先天之本”的错误认识。被历代医家视为经典之释的李中梓即是因循了这一错误认知思路:“肾何以为先天之本?… …婴儿初生,先生两肾。未有此身,先有两肾,故肾为藏府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源。而人资之以为始也。故曰先天之本在肾” (《医宗必读· 肾为先天本脾为后天本论》 )。 “人资之以为始”是指“自体肾”之意昭然。而现代人体胚胎发生学已经明确证实,人体之形成并不是先有肾 (注:虽然中西医学之肾不能等同,但中医学肾藏象是以解剖之肾脏为始基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更不是在肾的基础上发育起来的。可见,具有相对性的概念,因其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必须在其特定条件下应用,若将其“放之四海”,则会导致概念外延无原则的扩大,从而造成理解上的混乱,产生理论上的错误。理论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那么中医学“肾为先天之本”的观点,有无临床价值呢?对此,现行中医学著作中多持肯定态度,并以临床来反证“肾为先天之本”的理论意义。 其理由为:临床上常见的五迟(站立、行走、长发、生齿、说话)、五软(头颈、口、手、足、肌肉等痿软无力)等先天性不足病证往往从肾入手进行治疗。 但是我们说:补肾可以治疗五迟、五软等先天性不足病证,只能说明肾精的生理效应,而不能证实肾为先天之本。 因肾藏精,肾精主持人体的生长发育,故肾精亏损时,导致人体生长发育障碍,表现为五迟、五软等先天不足病证,因而可以通过补肾来治疗。但是临床上其它先天性不足病证,如先天性脾虚、先天性肺虚等却未必能通过补肾来治疗。 同时,从脏腑辨证角度分析:“肾为先天之本”亦不能成立。如果说“肾为先天之本”的肾是指父母的肾,则更不具有临床实践意义。可见“肾为先天之本”的概念,从人体自身而言,理论是不成立的。它只是一个表示亲代和子代之间关系的相对概念。

3 “肾为先天之本”理论本身的悖论

首先,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肝、心、脾、肺、肾五者,因为都具有“藏精气而不泻” (《素问· 五藏别论》)的功能特点,故同属为脏,合称五脏。根据五脏各自生理功能特点,分属五行,从而有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之划分。五行作为中医学理论的论理工具,五行生克制化关系很好地说明了五脏之间生克制化的生理规律。而五行生克制化是一个闭合系统,五脏之间的生克制化是彼此相互协调关系,似乎无等级优劣之分。 因此,若肾为先天之本,则不能与其余肝心脾肺四脏同属并列,若肝心脾肺肾同属并列,则肾便不能为先天之本。实际上,在中医学理论“肾为先天之本”对后天作用的论述中,已经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悖论。如从阴阳角度对肾与五脏阴阳关系的表述为:“肾阴和肾阳是五脏阴阳的根本,所以肾阴和肾阳的盛衰,会导致五脏阴阳的盛衰,相反任何脏腑阴阳的虚衰,日久都会引起肾阴或肾阳的不足,临床称之为‘久病及肾’”。张介宾亦有“五藏之伤,穷必及肾” (《景岳全书 虚损》)之论。 这是目前比较公认的肾为先天与脏腑后天的关系。

但是这一理论观点本身就不成立。在生理状态下,五脏之间是生克制化的协调关系,从这一角度而言,肾与其他四脏处于同等地位,无等级优劣之分。应该说:“各脏腑阴阳之间是相互化生,相互为用,并不是肾阴肾阳单方面化生为其他脏腑阴阳以及濡润、滋养和推动、温煦其他脏腑。”可见,生理状态下“肾为先天之本”的理论不能成立。再者,“肾阴肾阳是五脏阴阳的根本”的论点亦存在异议。 肾阴肾阳既然为五脏阴阳之根本,若言五脏则已包括肾在内,肾在五脏之列,则不应再为五脏之根本,若以肾为人身阴阳根本,则不应是五脏阴阳而似应是四脏阴阳。这一理论本身,让人感觉肾既是五脏之一,又似乎不在五脏之内。实际上言词之中,已经蕴含有“人身五脏阴阳之根本”是别有一主。 当代名医张珍玉教授对此深有体会,提出:“当人体根本受到损伤时,可以用阴阳直接命名”。 结合张珍玉教授“阴阳只体现共性,不体现个性”的观点,人身有一根本之阴阳主宰脏腑阴阳之义可谓明矣。 随着中医学命门研究的深入,这一理论观点已露端倪。烟建华从气学说角度已提出:“肾气也有先天本原与后天脏腑之气的不同含义。” “善者不可得见,恶者可见” (《素问· 玉机真藏论》)是中医学的观点。那么“肾为先天之本”的意义,是否只在“恶”,即病态下才能体现出来呢?若肾为先天之本,肾阴肾阳为一身阴阳根本的观点成立,那么临床上肾阴阳虚时,则一定有其他脏腑阴阳虚损病证出现,表现在治疗上,无论是肾与其他脏腑阴阳同亏 ,还是单纯的某一脏腑阴阳亏损,均应通过补肾阴肾阳来治疗,唯有如此,似乎才能体现中医学治病求本的原则。

但是临床实际并非如此,无论是肝心脾肺中哪一脏阴虚或阳虚,在没有明显肾虚的情况下无需补肾,即使有时稍佐补肾亦是从病变脏腑与肾的五行生克或五行互藏关系立论考虑的。对于上述悖论,肾为先天之本理论本身是无能为力说明的。既然“肾为先天之本”理论本身存在无法克服的悖论,那么这种悖论何以产生》?为何在中医学肾藏象理论中存在至今》?如何解决?这将是我们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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